关于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审计整改的公告
2020年3月16日至5月15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中心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年8月13日送达了《审计报告》(穗审投资一报﹝2020﹞69号)。《审计报告》对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的做法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我中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采取切实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违背招投标文件约定同意施工单位分包专业工程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第五十八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年1月3日发布)第十二条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修改)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招标文件中的分包内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以及专业施工能力要求进行了修改,并据此对合同相关条款 进行了修改。今后,我中心将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加强合同管理,做好分包工程管理工作。
二、关于未督促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的问题
本次审计指出后,我中心即督促相关单位办理了银行履约保函,并已于审计期间将相关履约保函提交审计组。
三、关于未督促中标单位重新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问题
本次审计指出后,我中心即督促相关单位重新办理了银行履约保函,并于审计期间将相关银行履约保函提交审计组。
对于上述问题二和三,我中心今后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加强承包履约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合同履约保函,切实发挥履约保函效力作用。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