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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概算评审审计整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09:21:2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2019114日至1231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中心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概算评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422日向我中心送达了《审计报告》(穗审报﹝20203号)。《审计报告》对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概算评审方面的做法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概算送审及受理不规范的问题

为规范概算送审行为,我中心已对《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概算送审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立项批复的估算总投资,如概算金额超出批复估算10%以下的,须先进行方案优化,优化论证后仍超出批复估算10%以下的,须提供《概算送审金额超批复估算分析》,经项目主管部门确认,落实超出部分的资金来源,并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意后方可送审。

今后,我中心将在送审前加大概算复核力度,实行限额设计,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或严控建设标准避免超估算送审。

二、关于概算价款方面的问题

对于“多计建安工程费1910.41万元”“对编列的城市基础设施套费554.72万元审查把关不严”“多计工程建设其他费64.84万元”以及“因计费基数变化多计预备费25.29万元”4个问题,我中心对《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该《办法》明确了以下4点:

(一)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控制在批准可行性研究估算投资范围内,概算的建设范围、规模、内容应与立项相符,不得拆分、捆绑,不得掺杂批复外的其他内容,建设标准应与初步设计技术文件一致。

(二)确保概算编制项目齐全,工程量计算准确,定额套取正确,取费符合相关规定,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文件适用条件、计算标准取定,不发生不计算,已经签署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应作为概算的编制依据。

(三)编制的概算文件的偏差[(编制概算金额-评审概算金额)/编制概算金额)]控制在±8%以内,若项目进行审计,偏差[(评审概算金额-审计审核金额)/评审概算金额)]控制在±2%以内,以上两项偏差值均纳入合同考评。

(四)为控制概算造价,引入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对送审前的概算进行复核,要求偏差[(送审概算金额-评审概算金额)/送审概算金额)]控制在±6%以内,若项目进行审计,偏差[(评审概算金额-审计审核金额)/评审概算金额)]控制在±2%以内,以上两项偏差值均纳入合同考评。

今后,我中心将严格要求概算编制受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概算文件,加大概算复核力度,限额设计,严控设计标准,提高图纸的设计深度,避免重复计算费用等。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11月6日